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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2020年公开招聘200名教师

作者: 徐亚星    发布时间:2020/3/2 15:00:00    来源:教科院团总支    访问量:(0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全区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20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引进优秀毕业生200名,其中:

(一)初中教师54名:语文3名,数学18名,英语4名,体育1名,物理15名,化学8名,生物3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二)小学教师131名:语文24名,数学14名,英语5名,体育35名,音乐24名,美术24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4名。

(三)幼儿园教师15名。

三、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双一流”大学(教育部官方公布的A类36所、B类6所)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考生须先进行邮件报名,现场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邮件报名。即日起,报考人员可填写《郑州市二七区2020年引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到报名邮箱zzeq61177702@126.com,邮件以毕业学校+报考学段学科+姓名的方式命名(如“毕业学校+小学语文+张三”),2020年3月20日截止邮件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郑州市二七区2020年引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3张1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近照);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证书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9)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共计15分钟,考试满分10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自带教具。合格分数最低80分。根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4、受聘人员主要面向城区优质学校分配。

5、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郑州市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到岗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1—6117770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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